跨校选修课

被害预防实证(Victimization prevention empirical study)(2019上)

开课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 任课教师 赵路
学时 30 课容量 220

本课程主要针对于有关人身与财产遭受犯罪侵害是如何预防的问题。学理认为,犯罪的发生需要必要的条件或者情境。调查数据也显示,每个人一生都可能被犯罪侵害3次,其中有2次可能是盗窃。其中67%是侵财犯罪,33%是暴力侵人犯罪。气温上升2度,强奸案上升1%。显然,没有被害就没有犯罪,被害人自身所具有的被害性(尤其是特殊被害性)会加功于某种被害情境的营造,最终促进被害的发生。通过减少被害性因素,使潜在的犯罪被害人和重复被害可能性的被害人免于被害或重复被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传统犯罪学领域内,被害人预防问题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现实生活中很多犯罪侵害能够发生也往往都是被害人没有防范意识或疏于防范造成。因此,要慎防犯罪侵害,就要了解法律、善于识别犯罪与特定的犯罪人,尽力消除犯罪条件,打破犯罪情境。在居家、出行、交友等方面都要遵循一定的安全守则,要有犯罪预防与应对的意识与对策。本课程针对这一部分内容,结合相应的被害人学基础理论,通过理论讲授与实践应用结合的方式对不同犯罪类型的侵害、不同犯罪侵害阶段如何进行预防的问题进行探讨。